这种做法类似于缴纳税赋中的“包揽户”,只不过是针对佃户,而不是官府。
租栈的出现便利了中小地主,在清代中期之后变得日益流行。渐渐得甚至喧宾夺主的代理一切土地租佃、税赋乃至买卖事务,反而地主本人不能再插手,只能坐收地租。以至于佃户只知道自己的土地属于某某栈,不知道自己的地主姓甚名谁。
这次,粮食工作小组就提前让租栈出现在大明的时空了。一番紧锣密鼓的筹备之后,由海南各县抽来得若干旧“粮差”们相继到来。以这批粮差为业务骨干,配合一部分其他归化民,组成了全面管理这批土地的“万/盛/号”租栈。
土地的所有者被全部改为“袁老元”,实际由企划院代管。住址在琼州府临高百仞村――正是当年临高为穿越众们单独搞得一个行政村。(未完待续。)(未完待续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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