蝙蝠侠刚出道的那几年里,他下手其实比现在狠得多。
他学艺有成,刚刚回到哥谭的时候,心中是充满了怒火的,想要为父母复仇这件事在驱动着他,让他迫切地想要推翻八大家族在哥谭建立的统治。
那时候他没有太多高科技的装备,也没有和警方达成默契,没有跟班罗宾,就连表妹都不在城里,除了可靠的老管家之外,蝙蝠侠的存在可谓是举世皆敌。
他的名言‘我是黑夜,我是复仇,我是蝙蝠侠’,也是那个时间段传出来的。
毕竟想要和黑帮家族对着干,人不狠是站不稳的,想要击败那些无所不用其极的敌人们,他只有比他们更狠,更残忍,更黑暗。
而在八大家族垮台,只留下半死不活的科波特家族后,哥谭警局也完成了换血,戈登警长一派有着良知的警察们渐渐上位,而蝙蝠侠也通过一些事情找到了自己人生中除了复仇之外的意义。
而当全世界的各种变态疯子们逐渐汇聚到哥谭,把昔日的黑帮之城变成整活大舞台之后,蝙蝠侠的手段其实是降级了。
他虽然还会掰断别人的脊椎,会用高压电电得小混混失禁,可他再也没有用车轮胎去压别人的脑袋,也没有真的再把人往死里打了。
不过今天不一样。
他和丧钟在某些方面其实是有很多共识的,比如说外星人不算人这件事上。
联合之力的鬼魂外貌,再加上它来自于外界的力量属性,这都让蝙蝠侠没有了心理负担,外星人不算人,所以可以杀,那么审讯过程中稍微用点真本事,自然也没有问题。
正义大厅的宿舍墙壁中掺了铅,超人的视线无法看透这里的墙壁,没什么好担心的。
就是不知道蝙蝠是不是憋得太久了,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一个合适的沙包,所以他都没有提问题,而是一个劲地殴打对方。
希望他这样的行为能让俘虏的嘴巴变软一些吧。
“那些鲨鱼太有趣了,你们没有亲眼看到真是可惜,不过好在我向来都有旅游录像的习惯。”丧钟让副官也投影出来,播放一些她之前拍摄下来的录像,自己则充当起了解说:“你们看这个人,他用链锯在和一只锯鲨击剑,是不是很搞笑?”
锯鲨也是一种鲨鱼,不过体型较小,而且性情算得上温和,至少在正常的宇宙里,不会主动袭击人类。
但鲨卷风的世界怎么也算不上正常,所以这里会出现穿着金属盔甲,打扮得像是中世纪骑士一样,还能用尾鳍直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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