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今天是周末,不需要上学,金发的男孩穿着爸爸给他新买的滑板鞋,走在去快餐店的路上。
他存了一点零花钱,准备去KFC买个套餐。
其实男孩的家境还不错,平时也不缺炸鸡吃,但今天上市的新套餐里有个附赠的玩具,是他想要的。
那是个白色肉鸡外形的卷笔刀,只需要把铅笔塞进鸡尖位置,然后旋转鸡头,就能又快又棒地削好一根铅笔。
好吧,对于成熟的大人来说,这种玩具好像是体现了山德士上校的恶趣味,还有他对禽类那残忍无情的嘲讽。
可是对于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来说,这古怪的玩具超酷的好吗?
于是男孩从家里出来后,几乎是跑步朝着快餐厅前进,只不过他从小身体就不算太好,出生时的早产让他呼吸道有点孱弱,跑了两个街区后,他就渐渐慢了下来。
鼓起脸尽可能地大口呼吸,可是脑袋还是一阵阵眩晕,不适合跑步的他也明白自己的情况,可实际上他只是想试试新鞋的感觉。
这鞋子很好,红色的,轻便又时尚,他非常喜欢。
所以在发现自己跑不动的时候,他干脆不跑了,而是在街上模仿起了美国大兵的走路姿势来,把腿和脚抬得老高。
阳光落在鞋面上,新鞋仿佛闪闪发亮。
炫耀,这是纯纯的炫耀。
偏偏在这个年代,中城的治安可没有多么好,于是没有走多远,他的鞋就被小混混抢走了,他的脸上也出现了两个乌眼青。
他想要逃,却逃不掉,他跑得太慢了,坏蛋们轻松抓住了他,抢走了他的鞋。
“咔嚓!”
天空中划过一道闪电,当雷声传来时其实已经晚了,熊猫巴里抬起头看了看天空,也没有看到闪电,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晴朗的蓝天变成了乌云密布的模样。
中城虽然位于北美中部平原,可这里的夏天就是这样,也许上一秒还是阳光普照,下一秒就大雨倾盆。从地理学和气象学来说这不合理,可巴里记得打小就是这样。
雨水落下来了,瓢泼大雨瞬间就把他变成了落汤鸡,缺了扣子的衣服贴在身上,他感觉了一阵寒意。
人们都跑回家躲雨,可他不知道该去哪,钱和鞋子都没了,也没有脸回家,只能低头继续游荡。
不过这时身旁传来了汽车的喇叭声。
“滴滴。”
扭头一看,是一辆红色的家用轿车,驾驶位的窗户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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