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围的事件里凑?
活着不好吗?现在这样就挺不错,明蒂当街杀人也不会有人站出来阻止,这里简直像是无政府主义的乐土,如果是小丑来了这里,他肯定会爱上它的。
“超杀女,看这边。”警察阵营那边有人喊话,让手里还拎着尸体的女孩给个正面,方便拍照。
女孩也很懂,她手里拎着的壮汉缺失了上半截脑袋,空荡荡的头骨里滋滋往外喷血,她专门笑眯眯地把这个角度对准了警官们的镜头。
于是不远处就是一阵闪光灯亮起,兴奋的警官们连连按动手机上的相机App快门,还七嘴八舌地说着专业摄影师一样的话:“很好,就是这个姿势,美,美极了,你真上镜。”女孩也像是来了兴趣,她连着又摆了几个姿势,顺便躲开恶棍们射向她的子弹,笑眯眯地用手里的无脑尸体来当盾牌,请警官们拍摄更多的血花溅起场面。
这些照片是警官们打算卖钱的,卖给报社也好,自己回家运营自媒体也罢,都是个收入。
作为超级英雄就是要懂事,人家这二十来号叔叔半夜出来跟你压马路,纯粹是为了好玩么?
还不是就等着捞点好处?拍点照片卖是一回事,一会帮这些恶棍们收尸才是收入的大头。
什么死尸身上的钱包啊,嘴里镶嵌的金牙啊,值钱的东西全部扒走,还有一种全新的玩法最近比较流行——把尸体卖给有恋尸癖的私人收藏家,比卖给开饭馆的人要更赚。
总之就是为了捞钱,这里可是纽约,想要生活在这座城市里可没有那么容易,简单来说,那就是没钱万万不行。
超杀女也明白这件事,想要纽约警方的关照,就要给点好处,比如配合人家拍点照片,或者接受一下采访什么的,大老爹早就教过明蒂了。
当然,要是有黑警太过份,那就直接杀了完事,其他警官们是不会管的。
因为死掉一个同事,活人们的什么亲戚啊,朋友啊,也许就能介绍进警局来捞油水了。
非常现实的人生就这是这样,不会真有人因为同事死掉而打算殉情吧?
都是社会人,哪来那么多感情啊,纽约是冷漠的城市,人要为自己活着才是生存的第一目标。
见到明蒂拍照很不错的样子,苏明假扮的蝙蝠侠也干脆入镜了,和她一起拍了起来,还拉着波波一起参与。
于是警官们的手机屏幕都要被按出火星子了,这个蝙蝠侠是不是真的,对于他们来说不重要,但有人穿漫画中角色的制服,就是很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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