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如此,她的意志力也很坚强,不需要任何麻药就全身上下缝几百针,连眉头都不眨一下。
她曾经是美国西点军校的学生,但因为在校期间和女同学恋爱而被开除,随后她回到哥谭市,并因为童年时母亲被黑帮街头交火波及而去世的这件事,决定像表哥一样成为蒙面义警。
布鲁斯对凯特不错,热情得很,经常会相互走动以及聚餐,也让阿福把女儿从英国叫回来,让茱莉亚帮不修边幅的凯特操持日常生活。
可蝙蝠侠不是布鲁斯,他对蝙蝠女侠并不友好,她刚回到哥谭时吃了不少苦才好不容易才证明了自己,被允许使用蝙蝠女侠的代号,穿上有红色蝙蝠标志的战衣。
但条件是她不能干涉蝙蝠侠的任何事,她属于蝙蝠家族的一员,但又不完全是。
这么说可能有点难以理解,说白了,其实就是她在未经蝙蝠侠同意的情况下,不许玩他的手办。
蝙蝠侠似乎是把她当作亲戚家的熊孩子,就担心她把谁玩坏了,当然也可能是为了保护她,谁知道呢。
举个例子,假如某天晚上夜翼或者达米安在街上看到稻草人要抢银行,那他们可以立刻出手阻止,不需要等蝙蝠侠给予指示。
但凯特不行,如果是她看到了相同的事情,就只能先通知蝙蝠侠,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,就算是稻草人要跑,她也不得出手。
这就是蝙蝠侠能容得下她的条件。
一开始还好,凯特在学习阶段还觉得这样也不错,但随着她渐渐习惯了义警的生活,并和蝙蝠侠一起参与了不少‘游戏’后,她渐渐得不到满足了。
她想要做得更多,做得更好,毕竟就连夜翼都出师独立了,她却还要看蝙蝠侠的脸色行事,连侄子达米安的待遇都比不上。
两人就这方面发生过争执,她想要给表哥帮更多的忙,可蝙蝠拒绝了,他不需要帮忙。
规矩就是这样,爱干就干,接受不了就滚。
显然她没意识到蝙蝠侠不是布鲁斯,蝙蝠不喜欢别人帮忙。
他会带着助手一起行动,但罗宾更像是他的门徒,如果他们觉得自己学会了在黑暗中生存的方式而想要独立,那么就得离开哥谭。
这就是规矩,因为哥谭是蝙蝠侠的城市。
原本要是这样下去两人就要闹僵了,但恰好当时哥谭发生了一些与‘恶魔之血’有关的事件,这给了凯特机会。
哥谭市里什么样的疯子都有,很多人生活在绝望之中,恶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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