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保罗的先祖。
原本埃德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贵族少爷,虽然不算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,但也不是什么战士,巴卡尔救他的原因是看上了这个孤儿的贵族身份,能够在一切尘埃落定后名正言顺地接管哥谭。
反正对于国王来说,一块海外殖民地由谁统治并不重要,只要按期交税就好,但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贵族身份。
巴卡尔所服务的圣杜马斯秩序教团是圣殿骑士团分裂后的一个分支,最狂热的一支。
大殖民时代到来有一些日子了,西班牙等国的舰队那是从新大陆一船一船地往欧洲运黄金,谁看了都眼红。
于是他所在的教团也想要在新大陆分上一杯羹,他们选中了哥谭,因为那里的阿卡姆总督有着吸血鬼的名声,作为教会去消灭了他,立刻就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。
到时候再用埃德蒙的贵族身份应付掉英国国王,教团就能以哥谭为根据地,在北美洲和南美洲无限发展壮大,传播信仰,然后再次发动十字军东征,净化整个世界。
简单来说就是把异教徒和异端全杀光,1700年的话,大概要杀4亿左右,即便当时已经有了前装的火枪和火炮,这依旧不是个小数目。
不过人如果没有理想,那还和咸鱼有什么区别?
为了这个崇高的神圣目标,巴卡尔作为最虔诚的信徒开始了任务,但是他当时年龄已经不小了,武装斗争这种事情也往往意味着拳怕少壮。
因此他开始在漫长的航行中训练埃德蒙,教导他使用各种武器,格斗技巧,进行潜入或者忍受痛苦。
别说,那个年轻的贵族真像是上帝派来的援军,他学习的速度简直快得吓人,不管什么格斗技巧,一看就会,一练就精,甚至在船只行驶到一半,还飘在大洋上的时候,他就能登上路过的岛屿徒手抓捕蝙蝠了。
那个岛上有一个蝙蝠洞,因为巴卡尔告诉他说去新大陆是对付吸血鬼,所以埃德蒙十分沉迷于对蝙蝠的研究,他甚至感觉到自己也变成了蝙蝠。
为了表示自己的强悍和对心魔的势不两立,他用几百只蝙蝠的皮做了一根长鞭,甚至自称为蝙蝠王。
漫长的航行中,船上有人死于风暴,有人死于坏血病,甚至还遭遇了无风带渴死了不少人,但最终师徒二人还是带着一小队教团的圣骑士抵达了北美洲,并悄悄混进了哥谭。
他们在这里和阿卡姆总督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,先是暗中串联群众,接着进行一些隐蔽的破坏,通过一次次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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