戈登局长收回了记忆,此时的他,正在驾车返回警局的路上。
从阿卡姆岛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,不光要通过几条大桥和隧道,之后经过的城区也不是特别安全,其中双面女和她的手下最为张狂。
以法律为武器处置恶人当然也有弱点,那就是双面女她知法懂法,而且可以说是最好的律师,哈薇·丹特在发疯之前可是哥谭的明日之星,著名的青年检察官。
然而她过去那些丰富的法律知识,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侠抓住,也很快就会被假释,毕竟蝙蝠侠不可能出庭指证她,只有零星的物证而没有人证,那她的犯罪可不会被陪审团认可。
当然,金钱在其中估计也有很大的作用。
自从蝙蝠女侠离开之后,戈登一直都在戒备着,但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。直到上周,他收到了市民的报警电话,据说马戏团大肆出动,在街道上烧杀抢掠。
他立刻派出了警员去维持治安,而自己则开车赶往阿卡姆,以往马戏团表现出这样的举动,往往是弄臣又出来了。
可是当他赶到阿卡姆,经过重重警卫见到弄臣时,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,正围着餐巾,非常斯文地盘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只烤老鼠。
他和弄臣没有什么话好说,确定了她好好地关在里面之后,他返回警局继续处理城市中的骚乱。
戈登可是老警探了,这样的情况并不会让他放松警惕,马戏团的举动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异常,于是从那天之后,他天天都会往阿卡姆跑一趟,只有亲眼确认弄臣还在里面,他才能放心。
虽然警局屋顶上的蝙蝠灯一直亮着,但那现在只是对于犯罪份子的威慑,蝙蝠已经离开,哥谭现在无人值守。
今天的探访时间结束,他一样没有和弄臣说话,整个过程只是他静静隔着厚实的防弹玻璃,看她在小房间的地板上画画。画上几笔,她好像就会想到什么,然后爆发出狂笑,紧接着又再画几笔,又手舞足蹈地在房里乱跑。
让他想冲进去把她暴打一顿。
是的,他恨她,但法律只能做到这么多了,他甚至无数次想过杀了她,但这和他一生的信念有冲突。他是个警察,他发过誓要守卫这座城市的秩序和法律,精神病在法律上就是拥有豁免权。
也许有一天市议会会认识到她们的危险,从而取消疯子们的豁免权,还要在哥谭要适用死刑,把那些家伙都送上电椅。
他期待那一天,他的亲人,他的朋友有无数人死在疯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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