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也是官营,每户给官田三十亩,但只要耕种满五年,就可以“升科”--也就是要向官府缴纳赋税,同时官田转为私田。此外这部分人的农具和牲畜不是由官府拨付,而是贷给使用,生计充裕之后要交还,损耗自行承担。
这部分耕地虽然数量不大,但也不能轻视,所有权怎么收、如何收,赵新还拿不定主意。关键是这年月的新疆地广人稀,没开垦的荒地实在多了去。要是为了这点地收回所有权,在整个新疆还没拿下之前,传出去对北海军的名声不好;可要不收回,留这么个尾巴以后也是个麻烦。
赵新经过和范统、江藩以及后勤人员多次开会讨论,最终制定的方案如下:
一、西线司令部设立农垦部,暂由参谋长江藩作为总负责人,相关人员可从后勤部抽调,也可从民间招募。农垦部将统筹整个新疆东路全部农田水利事务,包括种子、新农具、牲畜的发放和维修也归由屯垦部负责。私有土地的赎买也暂时划归屯垦部办理。
二、从1794年开始,兵屯的细粮缴纳标准降为十石--也就是1200斤,多余部分归屯户所有。达到这一标准的,每户发五十北海元的补贴。此外屯兵的饷银从原来的每年三十两八钱--折合154北海元,调整到200北海元;养马户则从原来的四十一两五钱--即207.5元,调整为260元。调增部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活,让其不必再为盐菜开支而烦恼。
三、遣犯的细粮纳粮标准降为3.5石--也就是420斤,完成者每户发三十元补贴,多余部分同上。此外遣犯也要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用于改善生活,每年的标准是一百北海元,不过这部分钱要由农垦部设立单独账户监管,遣犯要用的时候得填单子申请审批(否则前脚拿了钱,后脚就跑回关内了。)
四、对于“户屯”的问题,由农垦部协议购回所有权,但不得强制赎买。地价参照当地耕地交易市价上浮20%。在户屯的纳粮标准上,继续执行满清时代的标准,也就是每亩纳粮八升,三十亩地就是2.4石。此外每年八月内全额缴纳的,发10块北海元补贴;九月内全额缴纳者,发5元补贴;十月内全额缴纳者,发两元补贴;十一和十二月内才全额完成的,没有补贴。
当方案的消息传出后,首先得知的是奇台地区的兵屯户和犯屯户。各家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,很多人干脆冲着靖远城的方向磕头,都说以后的日子算是好过了!
赵新相信,只要按照这个方案坚持不懈的执行,西线部队以后的军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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