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释是指“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”,保释制度发源于英国,大约形成于12-13世纪,美国法律严格说来脱胎于英国法律,所以在保释制度上,美国法律有着详细规定。
其实严格说起来,小胖子犯的事并不严重,往小了说是打架斗殴,往大了说是聚众闹事、扰乱社会治安,都是可罚可不罚的范畴。
问题在于小胖子一贯的嚣张,得意忘形之时,张口就要砍下李牧的“狗头”,这就犯了大忌,这可是谋杀——最起码也是个谋杀未遂。
听完威尔的解释后,容闳的表情如同便秘一样痛苦,欲哭无泪的看向小胖子的目光充满绝望,缓了半天才向威尔缓缓说道:“里根和里姆关系很好,他们之间是朋友,平时多有经济往来,开玩笑也是很正常的,那只是一个玩笑,里根绝对不会想付诸实施。”
金钱往来确实有,但这个“朋友”一说却未必,哪有这么坑“朋友”的?
“我看未必,当时里根的表情可不像是开玩笑,你或许不知道,在抓捕罪犯的过程中,罪犯的同伙有开枪拒捕的嫌疑,这充分说明这家伙是个危险的暴力分子,所以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。”威尔直接使用了“罪犯”,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“犯罪嫌疑人”,这很能说明威尔的态度。
美国法律遵循“无罪推定”的原则,也就是说,在犯罪嫌疑人受到审判并被判定有罪之前,必须假定嫌疑人是清白的,而审判的权利归法院,并不属于威尔这个警长,所以威尔现在用“罪犯”代指小胖子并不合适。
不过这年头的法律意识并没有深入人心,容闳在耶鲁学的是文学,也不是法学,所以就算是威尔的表述有漏洞,容闳也抓不住。
“该死的,你老实说,要怎样才能放人,开个价——”容闳终于没了耐心,不想和威尔兜圈子,凑近威尔声音压得很低。
现在小胖子还在威尔手里,所以筹码都在威尔这边,容闳就算是再不甘心也要面对现实,想让小胖子逃脱牢狱之灾,破财是免不了的,就是不知道威尔的胃口有多大。
或者说,李牧的胃口有多大。
要说这年头的美国警察确实是黑,所以威尔对容闳的选择并不意外,既然容闳已经认了栽,威尔也不赶尽杀绝,不过该争取的利益还是要争取:“是否追究的权利不再我这里,关键是里姆,如果里姆不追究,那么我可以转圜一二,但如果里姆追究到底,对不起,就算是你想要保释,也要等到明天再说。”
嗯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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