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圣洛恩斯王国的西南地区,叛乱十分严重。
叛乱分子活动的区域,甚至并不仅限于当年米利斯坦公国故地,在其他临近省份也偶有出没。
这些年下来,王国不是没有用过高压手段,可叛军非但屡禁不止,队伍反而愈加壮大了起来。
所谓反叛军,便是他们给自己确定的阵营名称。
在王都贵族圈看来,这些叛军完全是一群乌合之众,蕞尔小贼。
大臣们听到哪里发生了叛乱,就立即派人去讨伐、镇压、剿灭。
拥有着强大魔法师的王国军队,去征讨这些大多只是平民的叛军,不比杀死一群老鼠困难多少。
事实上,他们也的确像老鼠一样四处逃窜。
然而。
由于那些叛军大多是当地人,所以不仅十分了解附近的地形,也很容易获得其余当地人的包庇。
王国军队每次都会耀武扬威一番,再带着满意的成果凯旋。可用不了多久,叛军又会死灰复燃、卷土重来。
这不仅大大拖累了王国的财政压力,也同样变成了一些贵族们刷成就的“固定野怪区”。
仅仅是在清溪学园里,就有不少毕业之后有意加入王国军队的贵族们,会特意找人举荐,加入这样的平叛队伍。
有了战功,获得爵位也就名正言顺了。
……到头来,那犹如过街老鼠一般的反叛军总情报官,就藏身在王都里?
还成功地混到了城卫队总指挥官这样重要的位置,负责保卫整个王都的安全?
这要是传出去,简直滑天下之大稽。
在这位总指挥官大人的努力工作之下,再过个几年,王都得被人渗透成啥样?
“我本是一个边界省份的贫民,自小流离失所。从拥有记忆以来,便与乞儿一起长大,和野狗一同争食。”
布尔沃闭上眼睛,仿佛不愿回顾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。
“那样的日子,让人根本不觉得生命是生命。”
他如此说着,“只是一滩烂泥般的行尸走肉。”
“……从王都派来的军队,到了我所在的那个省份。”他几乎是咬着牙,才说出了下面这些话。
“因为没有寻找到叛军,那些人……竟然杀死当地的贫民,以贫民的尸体充当上报的军功。”
“与我长大的那些乞儿,就这样被屠杀了。尸体堆积在路边,连野狗都不如。”
“如果不是我那时候肚子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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