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刘启涵毫无防备的情况下,对小跃发动致命的偷袭。
一旦红狼偷袭成功,小跃很快就会成为狼王一家三口,最美味的早餐。
只可惜红狼弄错了偷袭的先后顺序,刘启涵全力踢出的左脚,阻止了红狼出其不意的偷袭。
红狼应该选择先偷袭刘启涵,而不应该选择先偷袭,毫无抵抗能力的小跃。
红狼之所以选择偷袭小跃,而不是刘启涵,是因为在红狼眼中。
刘启涵是个两条腿走路的奇怪生物,身上的肉一定没有油水,或许还携带者某种有毒物质。
只要是有理智的雪狼,都不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攻击刘启涵。雪狼除非是没有更好的选择,才会冒险攻击人类。
山洞内还有白鹿可供选择,红狼自然不会选择率先偷袭刘启涵。
而是选择率先偷袭,力量弱小的小跃。
红狼飞扑向小跃的同时,刘启涵立刻抬起左脚,踢在红狼的腹部上。
刘启涵这一脚的力道极大,红狼向上飞起半米高,撞上山洞顶端的岩石。
小跃趁着红狼被刘启涵踢飞的间隙,从火堆旁慌忙爬起,用仅剩的三条腿跳出了山洞口。
小跃矫健的身影瞬间被暴风雪遮挡,找不到半点踪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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