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上都沾了许多的鲜血,他们看起来就跟血人一样,有些狞狰,但从他们双目之中,不难看出,他们正绽放出熠熠神采。
我没有耽搁,直接吩咐山鹰和暴龙,把受伤的兄弟先带去医院治疗,而同时,我手中的刀,已经别在了一个放弃抵抗的平头男的脖子上,边厉声喝道:“说,是谁指使你们来的?”
这平头男虽然害怕,但他支支吾吾的,还不想回答我,我懒得跟他废话,直接一刀划向了他的大腿,顿时,他的大腿到膝盖,出现了一道显赫的伤口,鲜血汩汩的冒出。
平头男痛的大声惨叫,而我的刀,并没有停止的迹象,正朝着他的另一只大腿划过去,终于,平头男吓的惊慌出声了:“别砍了,我说,我说,是曾朋,朋哥啊!”
到这一刻,我几乎完全能够确定,这些人,不是组织派来的,组织的人就是杀人机器,残忍至极,他们不会带没开封的砍刀,不会只打伤人而不杀人,更不会像这平头男一样,如此的没骨气,受点惊吓就眼泪哇哇的。
但,曾朋是谁?我仔细的从我的记忆里搜寻了下,却完全想不出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。
随即,我对着平头男继续质问了一番,通过他的描述,我才推敲出,这曾朋,就是陈霖的那个走狗,刚刚在夜总会我都还见到了他,他拉着一个美女上了跑车,估计这会儿正在哪家酒店翻云覆雨,这小子,果然有问题,难怪他们在夜总会提到了我的名字,看起来阴森森样子,像是密谋着什么,原来他娘的是准备今天干掉我啊。
妈的,我没找他,他倒先来找我麻烦了,想到这,我的怒火蹭蹭就焚烧了起来,不过,再愤怒,我的理智也还在,在京城,我是不可能杀掉这些人的,不然,我根本没法擦屁股。
而把他们全都留在这里,也会吸引警察的到来,到时候,又是避免的无端麻烦。木欢介号。
想了想,我直接扫了这些人一眼,居高临下的说:“我可以放你们回去,但请你们告诉曾朋,我葛天,不用他来找我算账,我会去找他的。”
听到这,那些鼠辈,无一不悻悻然的将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,然后,撒开腿就跑,受伤的那些,要么被搀着走,要么就被扛走了,顷刻间,小树林就清净了,只留下斑斑血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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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华酒店,顶层的套房内。
陈霖的走狗,曾朋,正赤裸着身体,趴在他从夜总会带回来的夜店美女身上,一阵翻云覆雨,酣畅淋漓。
在一番激彻的动作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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