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世界的本质,,人仙已经是人类能看到的全部世界,要想突破‘人,的范围,必须拥有其他事物的视线。」
人是有极限的。
听觉无法捕捉超声波与次声波,视觉无法捕捉红外线和紫外线,能看见的颜色也就那么几种。
「怎样才能真正的认识世界?」李长昼当时问她。
在这方面,杨清岚才是走在最前面的人。
她说:「人成仙,是人仙;动物成仙,是妖仙,世间万物都有局限。
「要想真正理解世界,只有一个办法。
「用动物的眼睛去看动物,用人的眼睛去看人,用天的眼睛去看天,用云的眼睛去看云,用风的眼睛去看风,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,用石头的眼睛去看石头,用大海的眼睛去看大海。」
怎么才能有人以外的眼睛?
很简单,当你有一个世界,世界里万物,自然有了万物的眼睛。
当统合这些事物对世界的看法之后,与自己的世界合二为一,就是不生不灭的天仙。
那是一种全新的生命,生命的集大成。
所以登位人仙后,要想往上走,只有开辟自己的地界。
手中水晶砖似的气辉,一缕缕逸散,被李长昼吸入身体。
晴朗的夜晚,星子满天,鸟巢平原萤火虫飞舞,一簇如丝绸般的光芒将他笼罩。
这光被他吸收炼化,激活了一般变得生机勃勃,腾燃起来。
气辉是金色,他浑身被照得镀了一层金,不,不是金,像是夕阳泼在他身上。
唯一的异色,是他的眉心,变得水晶般透明。
杨清岚与李浅夏静静地看着他,在他的世界,天地间却没有一点声息,只有光的流溢,色的笼罩。
原先可望不可即的‘恒沙,,有了气辉的滋养,终于有一些要冲出虚无的预兆。
一夜过去,手机大小的一块气辉没了。
李长昼一睁开眼,李浅夏就眼巴巴地问:「怎么样?成了吗?」
「一晚上就成,就是盖房子都没这么快。如果每天一块气辉,大概需要三个月。」李长昼站起身,在餐桌边坐下。
「要这么久?」
「很短了,」杨清岚好看的一笑,「香叶冠中的道书记载,大部分人仙,三千年寿命用完,才勉强凝聚成‘恒沙,,距离最小的地界‘福地,还有遥不可及的距离,你哥只要三个月,这应该是最顶尖的速度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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