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杀人他记得很清楚,那是他十三岁的那一年,一个流浪汉踹折了他手下的一个小乞丐的腿,抢了讨回来的饭。他一路跟踪,趁其熟睡的时候,拿着一把王言送给他防身的短匕首,割喉。
但遭人可能的刺杀,这还是头一次。现在日子过的快活,他可还不想死。
王言没说什么,虽然有些过分小心,但知道可能遭到别人的刺杀,小心总是不错的。他虽然看似放松,但是也在观察着。因为这时候,人们差不多也都下班了,街上热闹的很。电车一趟趟的穿行,汽车一辆辆的驶过,人群密集,是很热闹的上海滩街景。
毫无疑问,在这个时候下手是非常好的时机。人群密集,枪声会制造混乱,电光火石之间结束战斗,快速的混到人群中,可全身而退。
不过王言却也没有那么担心,他本身的实力倒是其次,而是因为这一场可能到来的刺杀,根本就不会要他的命,不过是为了让他跟杜镛死磕罢了。
至今为止,他没有挡别人的路,所以他活着的价值,是要比死了的价值更大。无论是从势力还是声望上来说,没有人可以取代他。
在混乱的形势中,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,并长期让此平衡保持下去,才是他的不破金身,保命的护身符。
再说今天他是临时决定要去百乐门消遣,想要布置刺杀行动,不可能如此草率。而且他混出头靠的就是能打、枪法准,草率的刺杀行动,威胁不到他,可能还会被抓活口。所以目前来看,他还是很安全的。
不出王言所料,齐四白白紧张了一路,到达百乐门的时候已是满头大汗,长时间保持高度的紧张,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。
没有理会齐四的小小狼狈,在迎宾人员恭敬的欢迎声中,王言晃晃悠悠的进了百乐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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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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