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想起重要的人啊。
[好的,那一起去吧!]
余纨纨回了个笑脸,似乎对他的决定并不意外。
在她的眼里,蒲潼就是这样的,他要么不做,做就要做到最好,如果只是这样,他绝对会想着更进一步。
就好像小时候看过的故事,猎狗跑了三天三夜也没追上狼狈的兔子,因为猎狗没追上只会挨顿骂,它只需要尽力而为,但兔子被追上就会失去生命,它需要竭尽全力……
他们俩都是一样的人,不需要尽力而为,只需要竭尽全力!
[反正大家都要去京都海选春晚节目,一起去吧,蒲潼,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!]
蒲潼看着少女简短的一则消息,心底居然莫名涌出一股酸楚来。
在这个世上,能对自己说出永远在一起这样话来的,应该只会有这个家伙吧。
[我喜欢你。]
这句话他说过很多遍,但今天他依然愿意再说一遍。
[我喜欢你。]
余纨纨的回复完全不讲究日常交流的逻辑,如果是回复别人的喜欢,应该用“我也喜欢你”才对。
[没有也?]
蒲潼苦笑一下,这家伙有点奇怪啊。
[没有也,因为我的喜欢并不建立在你喜欢我的基础上,哪怕你不喜欢我,我依然会喜欢你。]
[我本身喜欢你啊。]
少女的文字有些没来由的倔强和强词夺理,但蒲潼看了这行字许久,心里却只生出温暖来。
用了也,不就显得她的喜欢是建立在蒲潼喜欢她的基础上了吗?
这是余纨纨沉甸甸的喜欢,她的心意不会落入俗套,不会流于表面,甚至不会和自己的想法挂钩。
喜欢就是喜欢,为什么要用也?
难的从来不是喜欢本身,难的只是两个相互喜欢的人遇见而已。
[我们很幸运。]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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