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说唱。
“Run away fast as you can,竭尽全力,逃离我的世界。”
这一句是整首歌的核心,也是整首歌的神来之笔。
后半段人声失真部分直接让所有人头皮发麻,就好像歌曲之前紧绷着的情绪,都是为了这一刻而绽放。
这种歌曲的演绎方式,是之前音乐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。
一曲唱罢,蒲潼松了口气。
这段失真的演绎,其实是一次激进的音乐实验,从结果看是成功的,因为想传递的情绪传递到了:哼哼唧唧不知所云的调子也能把人唱哭,千百遍我爱你、对不起、我原谅你了等等的准确传达却怎么都不被听众相信。
只能说坎爷是真正的音乐天才,用一些好模糊不清的语句作为歌曲的末尾,反而营造出了一种言有尽而也有穷的氛围,也成功让这首歌成为了经典。
余纨纨快步上前递上了手里的湿巾,这家货也真是的,唱歌就唱歌,每次都这么投入干嘛?
很多歌手都会把自己最好的状态放在舞台上,像这种平时的歌曲录制和排练,都不会过于放在心上。
而这家伙实在是个怪胎,但凡他开始唱歌,无论是什么场合,有没有听众,他都会全身心的投入在歌曲里,并将其演唱完毕。
若非如此,当时一个人在教室里弹唱《同桌的你》的他,我怎么可能被偷拍到那么完美的表演?
他这种近乎病态的投入,才是他能如今能成为超一流歌手的真正原因,态度决定一切……
“感觉还是没唱好,最后那段有点不够癫。”
蒲潼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那个宛如梦中呓语的部分实在难以模仿,他虽然一遍唱下来,但还是感觉不尽如人意。
对于记忆这些艺术作品,它可都是本着完美呈现的想法才拿出来的,要不然岂非辱没了这些东西?
“这还不够癫呢?”
伊织雪乃和林予夕闻言一愣,刚才那部分的演唱宛若疯魔,又不是知道他在唱歌,怕不是得以外他在说梦话……
最后3分钟,直接升华了整首歌过度的auto tune处理,使声音变得模糊,到听到后面又稍稍听清楚了一点,听懂的人知道是艺术,不懂的人只以为是噪音。
“不行,我是强迫症。”
蒲潼自认为他是有能力把这部分唱好的,如果明知道有问题还不去改,多少有些亵渎这个作品。
于是,蒲潼又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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