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某人涉案的各种社交账号,你就说哪个账号被人盗用了吧,有技术科的人可以给你提供数据。
此外,姓宋的居然还出了一本书。
进一步证明了他诽谤的事实。
奈何销量非常少,只卖出去过一百多本。
如果安小曦当时对姓宋的置之不理,那姓宋的就会进一步造谣,并且开始宣传这本书,引着网友们疯狂的去购买。
不成想安小曦竟然真的敢告他。
这书就算是胎死腹中了,只能作为一件强有力的“呈堂证供”。
事态的发展和宋某人预料的太不一样了。
第一,是索赔金额之巨大,和他一开始以为的几万块钱天差地别。
真要是赔这么多,他不止是要倾家荡产,还得负债累累。
第二,安小曦告他的决心实在太强,自从立案后,就拒绝进行私下和解。
宋某人不止一次的托关系想要达成庭外和解。
可惜每一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。
一开始跟着他一起黑安小曦的那些人,也全都偃旗息鼓的等着看他笑话。
让宋某人觉得自己被全世界针对了。
第三,牵扯到未成年人,还有学校,这是宋某人始料未及的。
如果早知道如此,他就晚几个月才说那些话了。
事实上,他也确实是那么打算的。
奈何《那些年》实在是太火了,火到这部电影成了2005年最热门的电影,安小曦成了2005年最热门的明星,这个热度稍纵即逝,他不抓紧,等到电影下映就来不及了。
一步错,步步错。
当然,姓宋的肯定不会俯首认罪。
首先他不认为自己作为侵害人,有直接的获利情况。
大律师就给他科普了什么叫流量变现。
宋某人通过侵犯她人名誉权和商誉权的行为获得流量。
并列举出他吃到流量红利之后的种种获利手段,包括投资的影视剧顺利出售,包括计划出书的前置准备,以及准备印刷的册数等等。
宋某人只好强辩他只是跟着其他人一起跟风造谣,并不需要担负安小曦和《那些年》的全部损失。
这种情况,你如果把责任全都甩给我,那我表示不服。
当然,也只是强辩,毕竟品牌方点了他的名字。
说来有意思,这两家品牌方说因为宋某人的爆料不再用安小曦了,产品销量竟然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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