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A公司由持股60%的大股东甲说的算。
也就意味着甲成了B公司的实在话事人,B公司就跟乙丙两个A公司的小股东以及B公司新引进的小股东没有权力上的关系了。
甲就可以通过控制A来控制B了,如果以后B公司再有业务上的拆分,就可以通过B来控制C,通过C来控制D……
还不仅是公司权力对小股东的剥夺,还有利益上的损害。
这种控股型的拆分法,往往子公司的价值会得到释放,而母公司价值会被低估,这样导致子公司的价值释放跟母公司小股东无关。
所以在欧美国家,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,大公司就算拆分,往往也是全拆的模式,而不是这种控股的拆分法。
过段时间,周不器要去美国找卡尔·伊坎,跟他谈谈推动PayPal从易贝中拆分出来的计划。PayPal并不是易贝的全资子公司,是被易贝控股,拥有绝对的话语权。这既损害了易贝的小股东利益,也损害了PayPal的小股东利益。
其实也是这样的情况。
易贝的小股东手里没有任何PayPal的股票。如果全拆了,易贝持有的60%左右的PayPal的股份,就会全部地分享给易贝的所有股东,小股东才能直接受益,才能获得易贝的股票。
拉着小股东干大事,就是推动PayPal从易贝中分拆出来的主要动力。
紫微星分拆紫微星国际的时候,也不敢玩这种控股模式,基本全拆了。紫微星目前只持有紫微星国际27%左右的股份,剩下的股份都按比例分给紫微星的所有股东了。
总而言之,全拆模式,可以保护利益;控股模式,可以保护权力。
不过,韩国比较特殊。
这个国家结束军阀统治也就三十年,存在着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没法解决……最棘手的就是分拆的模式。
韩国的分拆,都是控股模式。
只要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,掌握了一个控股公司A,然后通过A去控制B、通过B去控制C、通过C去控制D……一路控制下来,就可以掌握几百家公司,数百万的就业岗位了。
也就形成了财阀。
一旦这个大体系形成了之后,就成了不可撼动的巨无霸了,韩国的GDP的四分之一都是由三星集团来贡献的……不管谁入主了青瓦台,谁敢动李家?三星躺平了,整个韩国经济就崩了,总统就得下台。
韩国的司法体系有很多问题,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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