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肯定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他没出现,这毕竟让组委会跟评委会都比较的没面子。
但现在有了这个先例,以后就容易的多了。至少,他不出现,也会被认同。
事实上,这是西方的一种惯例,就好像欧美法系即海洋法系,这个法律其实是判例法,所谓判例法,即前面有个差不多的案例,那么,后来发生的案子,若是跟前面有许多相似之处,这样就可以按照前面的案例来判。
如此一来,这个颁奖也差不多,以后的情况就大概是这样的。
反正人家戛纳已经不在乎了,那么,我们也无需太过在意草野幸他来不来,毕竟他社恐。
应该说,日本的网民能分析出这一点,已经有些厉害了,但事实上。。。
嗯,这件事其实有一个小小的相关的源头。
这个源头来自何处呢?
美国此时依旧在进行的LGBT方面的运动。
简而言之,LGBT这个运动的核心不就是说,他们这些人算是弱势群体,那么,弱势群体就不能歧视他们嘛。
既然如此,一个名导演,他本身的能力也很强,只不过有一些社恐的小毛病,那么,为什么不能给他一个最佳导演呢?
没错,草野幸在之前做的这个事件,可以说是个小小的布局。
也许有用,也许没用。
可是不管怎么说,这次的评委会主席是美国人大卫林奇。
反正,草野幸就是这么做了,而且,不会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,甚至一切都是非常自然的。
至于大卫林奇在评委会的会议上,确实说过一些什么,那也没什么不对的。
现在,结果出来了,那么。。。
“啊?最佳导演?”
“我的天呀!”
“等一下,我还在睡觉呢,明天再说。”
“哦,没错没错,明天的吧。”
“现在太晚了,再说了,不就是个最佳导演嘛。”
这是大奥的情况。
必须要说,草野幸的‘老婆’们对他的获奖,感觉也就那么回事。
好吧,可能是大家觉得,这种奖项也不算什么太重要的事情,就比如……
“是金棕榈吗?”
“不是,就一个小奖状吧。”
“啊呀,太过分了吧,阿幸真的惨呀。”
“这……其实也很强了。”
“但还是照顾孩子重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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