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里又涉及到了法律效力的问题,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规定来源于公司法,而承担责任的规定则来自证券法以及最高法的相应司法解释。
这里面公司法是一般法,而证券法是特别法,按照相关规定,发生冲突时,特别法的效力要高于一般法!
所以应该适用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,这些公司的高管都必须承担责任。
中间又经历了三次庭审,在开了好几次会之后,高院的审委会终于有了决定。
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又一年的一月份了,一月六号,老唐拎着手提包来到了省高院,今天再次开庭,估计就是要宣判了。
最近这段时间老唐当然也没有闲着,又做了几个案子,帮一些人解决了问题。
但每天他的私信依然很满,每天来腾达登记的人依然很多,多到爆炸那种。
人太多了,问题也太多了,就算他一直不休息帮人解决,那也不可能解决完。
腾达的律师当然很多,但腾达现在也只有张伟愿意和他一样,而且就算是张伟,在某些时候也没办法做的和他一样极端。
所以……没办法。
这么想着,老唐已经走到了法庭内,今天来的人很多,鑫达公司那边,估摸着那些被告们应该都出庭了。
老唐猜的没错,贺浩宇,徐嘉城,帝都事务所的潘主任等等这些,今天都来了。
当然还有一个特殊的存在,前鑫达公司法务总监郑俊辉。
和其他人脸色发黑不同,老郑这会那叫一个舒坦。
我之前就提醒过你们的,不要做那些事,结果你们不听啊,还好我聪明!
甚至老郑还跑来和老唐打了个招呼,把老唐看的一愣一愣的。
不过,来了就好啊,怕的就是你们这些人不来,因此,高院这边在最开始的时候甚至还特意通知了这些人说今天要宣判。
正常来说很少会有宣判程序,尤其是法院还专门通知说让你们来,今天我们要宣判……那就说明这里肯定有不正常的事。
然而,贺浩宇这些人自然不可能想那么多,他们早已经被二十多亿的巨额赔偿给弄得神经衰弱了。
说句实话,公司就算破产了那也无所谓,但是自己的钱被赔出去一分,他们都没办法接受!
这是很现实的情况,那些“讲故事上市圈钱”的人,你说他们会在意自己的公司怎么样吗?
再说了,公司赚钱再多那也是公司的,只有到了自己手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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