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士则带着亮晶晶的双眼,用仅让绫香听到的音量,小声问道:「他们演奏的音乐叫什么?和我那个时代的音乐完全不一样,是被细分成新的类型了吗?不知道为什么,座没有告诉我这一类的知识??明明这才是最重要的!这场圣杯战争果然很奇怪,有着不同于一般圣杯战争的可能性。」xь.
「我觉得奇怪的是你……这种音乐叫……朋克?不对,可能是金属??」
见绫香和剑士偷偷摸摸地讲悄悄话,结束演奏的吉他手好奇地走了过去,然后接过绫香的话说道:「啊,叫什么都行啦。虽然前不久也有些人为了朋克和金属的区别大打出手,但我们只是在做自己想做的音乐,你们把它当成普通的摇滚乐(RockandRoll)就好了。」
吉他手对自己音乐的叫法似乎没什么讲究,看到剑士听完音乐后高兴得不加掩饰的样子,甚至还有些害羞。
「摇滚乐!原来如此,这种音乐叫
摇滚乐啊!」
说完,剑士看向男人手中的电吉他。
「这就是如今的乐器吗!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独特的音色,雷电般的轰鸣与旋律奏出了完美的和谐感!简直有一种五脏六腑跟着灵魂一起被牢牢抓住的感觉!」
听到剑士这番像是第一次见电吉他般的言辞,男人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,问道:「刚才我听你们说什么金属朋克,说得这么细??难不成,你连摇滚都是第一次听吗?」
「啊啊??摇滚乐简称摇滚(Rock)啊。说来惭愧,我的确是第一次听。可能在其他时间和地点曾经听过吧,但至少现在的我没有这个记忆。没想到能得到这么新鲜的感动!」
「真服了你……小哥,你是从英国哪座山头出来的啊?」
「不会是真的从骑士时代穿越来的吧?」
女贝斯手随口开了句玩笑,绫香对此只能报以苦笑。
男人将他的电吉他递给开心得像个孩子的剑士,问道:「那你要不要摸摸看?」
「可以吗?」之后,剑士的独奏会开始了。
虽说是第一次弹吉他,剑士却很快就弹得得心应手。
绫香呆呆地看着,脑中冒出不着边际的想法「果然,能成为英雄的人什么都能做到」,就好像在提醒她不要沉沦于剑士演奏的音乐中一样。
当绫香在房间的角落发着呆时,男人拿来另一把吉他,和其他乐队成员一起配合剑士的音乐演奏了起来,最后还用录像机拍下这场合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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