听到店员的这一说法,毛利兰他们显得很是惊讶。
铃木园子最先出声道:“我们不认识他啊。”
其他人依次点头称是。
“理由呢?他有和你说么?”
店员回道:“他说是自己有东西丢在了三号包厢,他希望等那些高中生走后,自己好进去搜寻一番。”
陆仁:“具体丢了什么东西,他有和你说么?”
“那倒是没有。”店员对此也有些困惑,“店里的登记簿上,最近并没有显示失物的记录。每次有客人退包厢,我都会进去收拾一番,基本没发现过有什么失物。”
目暮给了一个解释:“估计是丢的地方比较隐蔽吧,要不就是他记错了。”
“嗯。”陆仁接着问道,“死者是几点来的KTV?”
“应该是五点四十左右。具体时间登记簿有写的。”
“让我看一下。”
陆仁跟着店员走到柜台前,翻看着这家KTV的登记簿。
他发现从五点四十分一直到报案的六点二十六分之间,并没有离开的客人。反而是又新来了几位客人。
换言之,凶手目前一定还留在这家KTV中。
而这家KTV的规模并不算大,总共就只有五个包厢。
排除死者所在的五号包厢,毛利兰他们的三号包厢,就只剩一、二、四号包厢。
凶手就藏在这三个包厢之中。
显而易见,这又是一道三选一的选择题。
陆仁继续翻看着登记簿,发现毛利兰他们来的最早,五点三十分。
死者五点三十七分。
四号包厢五点四十分。
二号包厢五点四十三分。
最后的一号包厢登记时间稍迟一些,是六点零五分。
由于发生了杀人案件,这些包厢的客人都暂时停止了继续唱歌,纷纷从包厢走了出来。
警方正在对他们逐一问询。
陆仁想了片刻,走到了一个五大三粗的肌肉男身边。
他是四号包厢的客人,名字叫有元恳治。
这人身高将近一米九。陆仁站他身边都还要矮半个头,更不说其他人。
死者则不到一米七。
这样的壮汉一拳估计就能把死者打晕。
真要下手狠了,活生生用拳头将其打死也不是不可能。
毕竟拳头也符合钝器的定义。
“你离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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