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或许是一种必要之恶。
毕竟对于某些死硬分子来说,普通的审讯手段对他们而言是完全无用的。
必须得出重拳!
但在出重拳的这个过程中,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保证,他们不会牵连无辜。
通过牺牲一小部分无辜之人,从而换取绝大多数人的安全。
简单的一剖析,就会发现,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。
究竟是救一个人,还是救一群人。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。
至于陆仁自己的话,他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。
不管是那一个人,还是那一群人,和他都没有什么关系。
如果真要让他来选的话。他或许会研究一下,如何平等的创死轨道上的每个人。
咳……回归正题。
搞清楚戒指一事后,陆仁走到高木身边,如实道:“戒指是她自己买的,不是别人送的。其他我就不清楚了,你自己问吧。”
“嗯嗯,真是太感谢陆仁先生你了!”
陆仁摆摆手,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凶杀案本身。
如果他所料不错,那凶手的杀人手法无非就是那么回事。
唯一存在出入的,就是把钥匙送到死者手上这个环节。
按照柯学案件的尿性,凶手一定是借助了某项工具来实现的。
直接扔会显得太莽,太没有技术含量。
所以那个工具会是什么?
气窗和床之间的距离足有四米。
难道是一根足够细又足够长的棍子?
把棍子从气窗伸进去,一头抵着死者的掌心,让钥匙孔穿过棍子,然后顺着棍子一路滑到死者的掌心。
这么做倒是可以。
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。案发时间是四点,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。
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,就算丢弃,也只能丢弃在附近。
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,一时间回不来,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。
这就有些太过可疑。
陆仁更倾向于,凶手在作案之后,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。
既然如此,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,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。
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。
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。
女士胸罩内的钢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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