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的青年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。
少了那么几分霸道,多了几分和善。
气质儒雅,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这形象,这气质。
与老朱一对比,难怪这家伙被那么多朝臣喜欢啊!
朱标施了一礼,温声道:“静之贤弟,虽素未蒙面,但常听父亲母亲以及小英说起你,我对你可是神交已久啊!”
听听人家说话,再看看你,难怪读书人这么夸朱标啊!
老朱啊,你可长点心吧!
大明最稳太子爷,本少爷单方面决定,你就是本少爷的第三根大粗腿了。
方静之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。
“呀,原来这就是大哥呀!”
“我对大哥亦是仰慕已久啊!”
“来,大哥,咱们抱一个!”
抱一个?
这过分的热情就让朱标很难适应。
平日里,接触的多是那些讲究的读书人。
这猛然间,来个方静之这样的,直接给朱标打懵了。
“额,方贤弟,你听说过我?”
朱标脸上的笑容有点僵硬。
老朱在旁抿着嘴,一阵的库库库~~~~
他就知道,他就知道方静之绝对会给自己这个儒雅的儿子一个迎头暴击。
事实证明,太过于要脸,吃亏啊!
你会怼他啊!
他恶心人,你比他更恶心不就行了。
你又不是皇帝,你要啥脸啊!
没出息的。
哪能没听说过嘛!
大明最稳太子爷,那本洪武明穿的小说里没有你这个黄金配角啊!
不过现在只能装作不认识了!
方静之一笑,温和道“自然是没有听说过的!”
“那如何仰慕?”朱标问。
“大哥你看你这话说的,咱们读书人,见了面不都这样说吗!”方静之没皮没脸的说道。
这倒是给朱标整笑了,没错,没错,确实像母亲说的,是个有意思的人啊!
“那我们互相仰慕,可是要抱一下了!”朱标哈哈笑着说道。
自己似乎好几年没有被人逗的这么开心过了。
不过转念一想,这小子似乎是在取笑读书人的虚伪嘛!
有意思有意思。
“我与大哥一见如故,确实应该好好抱一下,还应该好好喝一顿!”方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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